國際電子商情22日獲悉,針對此前被控協助晉華竊取美光DRAM生產技術一案,聯電今(22)日一早發出重大訊息公告指出,公司已向美國商務部提出此案的建議量刑書狀,希望雙方以6000 萬美元(約人民幣4億元) 進行和解,目前該方案尚待法院核準。
國際電子商情22日獲悉,針對此前被控協助晉華竊取美光DRAM生產技術一案,聯電今(22)日一早發出重大訊息公告指出,公司已向美國商務部提出此案的建議量刑書狀,期望雙方以6,000 萬美元(約人民幣4億元) 進行和解,目前該方案尚待法院核準。
聯電在重大訊息公告中寫道:”10月22日,本公司就美國司法部與本公司等被告間商業秘密刑事案件(案號:United States v. United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et al., 3:18-CR-00465 MMC) 提出建議量刑書狀。本公司就被美國司法部起訴侵害商業秘密等罪名案件持續跟美國司法部商討可能的解決方案,期望在最短的時間內達成結論。本公司預期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本案。為此,本公司和美國司法部各自向法院提出解決方案相關的建議量刑書狀,書狀內容包含請求法院處以較輕的罪名及罰金美金6000萬元。 ”
據悉,若這一和解方案獲得當地法院受理核準,意味著聯電在美被訴協助竊取美光案正式塵埃落定。
此前,聯電被控協助晉華竊取美光(Micron)DRAM生產技術一案,今年6月,中國臺灣法院對涉案人的刑法已經出爐:對涉案戎某、何某和王某3人分別被判以4年半~6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而聯電公司則被判罰新臺幣1億元(合人民幣2390萬元)。此外,對曾任職臺灣美光總經理與聯電副總的晉華總經理陳某進行另案調查。
雖然此案件涉案人等在中國臺灣法院基本量刑完畢,但美光在美國法院也提起了訴訟。
2018年,美國司法部再以經濟間諜等罪起訴聯電、福建晉華、何某、王某,以及曾任中國臺灣美光總經理與聯電副總的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某等人。一旦相關罪名成立,包括陳某等被起訴人將面臨經濟間諜罪最高15年有期徒刑及500萬美元罰款。另外,此案還涉及竊取營業秘密罪,涉案人面臨最高10年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聯電和福建晉華一旦在美國被控罪名成立, 預計將面臨最重超過200億美元(約人民幣1333億元)的天價罰款。
當時,由于不滿判決結果,聯電的還發出聲明,強調未曾違反商業秘密法,將依法對有罪判決及高額罰金提起上訴。
聯電聲明全文
關于臺中地院今天就美光公司控告聯電等人竊取商業秘密案作出之有罪判決,聯電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
本次DRAM制程技術之研發,乃臺灣投審會事先核準之專案,并為聯電以自有技術為出發點,由三百多位工程師組成的研發團隊(其中多數為聯電經驗豐富的研發人員)通力合作,耗時超過二年自主開發DRAM制程,且保留相關研發紀錄,期盼經此過程訓練的DRAM研發人才與研發結果能根留臺灣。除了工程師們的努力之外,聯電多年累積的研發經驗及傳承,更是驅動開發的中流砥柱。
聯電是臺灣第一家半導體公司,一向正派經營,尊重知識產權,對臺灣半導體產業發展與人才培養貢獻良多。聯電所有技術均為研發團隊自主研發或取得第三人授權。
為有效保護客戶包括商業秘密在內的知識產權,聯電在營運的每一環節皆有健全的資訊分級、存取控制及監管機制。聯電并定期對員工施予知識產權保護相關之教育訓練,以提升員工的法遵意識;定期進行稽核,確保員工執行業務符合公司智財權保護政策。除前所述政策及作為外,聯電也持續引進更為縝密及先進的管理措施及系統,以期能不斷加強并完善智慧財產權之管理。
聯電并未違反商業秘密法,并將依法對有罪判決及高額罰金提起上訴。在上訴審中,聯電將提出本案調查及審理過程中諸多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可議之處,譬如偵訊過程中有不當誘導訊問;對聯電有利的陳述未能詳實記載于調查筆錄中;電磁及其他證據在鑒識上不符規定等等。聯電堅信上訴法院若能依法并公正審酌本案證據,必能證明聯電并未違反商業秘密法。
之后, 美光方面表示,針對聯電發出聲明強調未曾違反商業秘密法,將依法對有罪判決及高額罰金提起上訴。
美光科技聲明
針對此重大違反營業秘密法之刑事案件,美光欣見臺中地方法院對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涉案三名員工做出有罪判決,我們對臺中地方法院及司法機關的適切處置深表感謝。
美光于過去四十多年已投入數十億美元持續開發業界領先的先進技術,且在臺長期耕耘制程開發與技術創新,數千名臺灣同仁于此過程中,共同參與研發公司之智慧財產。美光營業秘密在臺被竊用,甚至違法輸出至域外,此案對臺灣半導體產業的整體發展造成之負面影響甚巨,更危及產業未來的長期國際競爭力。此判決結果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之于臺灣發展的重要性,更展現臺灣司法單位對違反營業秘密犯行懲處之決心。美光將持續于全球范圍內強力捍衛美光的知識產權不受侵害。
當時,由于兩家公司前后腳發出聲明,表示為這一場訴訟增“加時賽”。當時業界擔心,若后續敗訴將可能面臨最重超過200億美元的天價罰款,而今降到6000萬美元的金額,對于其間的落差,有市場人士分析,按照過往相類似案件的判例,及賠償金額大約就落在這個數字。
該人士表示,因為晉華在訴訟后并沒有生產該項產品,因此也就沒有帶來更多損害金額的可能。“這個金額大約是福建晉華當時委托聯電共同開發的數字,因此就整個結果來說算是符合業界的期待。至于,公告上未來還需等待法院同意一事,目前業界也認為雙方應該已經談妥和解條件,僅差法院在形式上最后的判決而已,如無意外,聯電的訴訟部分確認能就此塵埃落定。”
如今,歷時兩年的訴訟終于有了積極的信號,聯電今日臺股高開,漲幅接近 2.5%。另外,外資日前也看好聯電受惠5G相關零組件需求的帶動,旗下的8英寸廠產能一直處于滿載而供不應求的情況,12英寸廠訂單也持續涌入,也有調漲代工價格的機會。同時,美國進一步以限售令制裁中芯國際,相關轉單效益開始溢出。再加上主力 28nm制程的需求提升,設備折舊率下降,已經看好未來聯電的營運情況。如今,聯電近期最大陰霾的晉華案有機會進一步和解結束下,對聯電未來股價則預期將有更多想像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