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15個月的中美貿易戰已經讓許多企業的發展受到影響,盡管中美兩國在最近一次的貿易磋商中已經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且貿易協議的第一階段部分文本"接近敲定",但在解決貿易糾紛的問題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國際電子商情28日訊,10月27日,包括5位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在內的中美37位著名學者在上海共同發布“中美經貿關系聯合倡議(下稱“倡議”)”。
“倡議”由37名中美專家討論并發布,核心建議在于提出了“四個籃子”框架來對政策分歧進行分類,為中美兩國提供了重新平衡未來兩國經貿關系的新建議。
據悉,“倡議”簽署人的包括五位諾貝爾獎得主在內的37位國際經貿和法學專家,分別來自中國、美國、加拿大和歐洲等國家和地區。
值得一提的是,在“倡議”發布的前一天,中美雙方都已確認部分文本的技術性磋商基本完成。
中國商務部在周六表示,周五(25日)晚,國務院副總理、中美全面經濟對話中方牽頭人劉鶴應約與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財政部長姆努欽通話。雙方同意妥善解決各自核心關切,確認部分文本的技術性磋商基本完成。
美國貿易代表(USTR)辦公室也在周五表示,美中兩國接近敲定貿易協定的部分內容,之前兩國談判牽頭人進行了電話溝通。
“中美兩國學者仍然能夠發表一份聯合倡議,這件事本身就說明兩國之間存在一個共同的基礎。”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姚洋說道。
姚洋表示,發起倡議初衷是希望既保留國際貿易帶來的好處,同時又給兩個國家國內政策選擇的空間。
另一名“倡議”起草人杰弗里雷蒙(Jeffrey S. Lehman)表示:“如果我們清楚、理性地認識到中美兩國之間的差異,找到公正透明的方式來解決這些問題,確保兩國人民均能享受到一個真正的全球經濟所帶來的金融、社會和文化方面的收益,我們才能攜手共進、邁向未來。”雷蒙指出,雖然國家間的國內經濟政策可能大不相同,但仍然可以進行許多貿易活動。
如前所述,這份聯合倡議的核心在于提出了“四個籃子”的分類處理框架,其中,所有籃子中的問題都可以通過WTO的爭端解決機制來處理,但中美貿易中有些議題,可以先在WTO之外通過雙邊磋商來處理,然后再通過WTO規則允許的“靈活度”納入WTO的框架內。而對于數字貿易等新領域,則需要發展新的WTO規則。
通過這一途徑,雙邊貿易談判代表可朝著“重新平衡”全球經濟結構的方向邁進。
同時,聯合倡議還表明,該倡議適用范圍不局限于中美,而是對所有參與國際貿易的國家都適用。它既與現存的WTO規則和體系保持一致,也允許存在分歧的兩個國家在WTO規則涉及不到的領域達成雙邊協議,而無需WTO修改現有規則或體系。
我們是一群來自中國和美國的經濟學家和法學家;我們相信,中美兩國可以通過一個新的經貿磋商框架實現共贏。我們為此發表本倡議。
我們所提出的框架意在尊重兩國制定并實施本國政策的能力,推動兩國通過有效磋商來分享雙邊貿易的好處、減少損失,并促進全球貿易多邊領域中的公平競爭。
我們提出倡議的背景是,中美經貿關系已經呈現出令人擔憂的拐點。我們認為,目前的對立和僵局與下述成見有關,即中美兩國之間只有兩條出路:
(1) 中國在產業、知識產權和其他經濟政策方面實施大規模的改革,以使其政府對經濟的干預程度接近其他世貿組織發達國家成員國的水平;與此同時,美國的貿易政策回到2018年以前的狀況;
(2) 兩國大幅度降低在經濟上的相互依賴度(“脫鉤”),甚至不惜以加劇貿易戰為代價。
我們相信,在“深度融合”和“脫鉤”之間,還存在著第三條出路,這條出路:
我們充分認識到,任何國際體系的設計都無法擺脫一些基本的權衡。
我們的方案包括下面的權衡:
一方面,每個國家都應當擁有制定符合本國條件、最大化本國集體利益的政策與產業體系的自由度(“政策空間”),即使某些政策可能不受他國認可;另一方面,每個國家也應當承認,它所制定的政策可能對其他國家產生負面影響。
一方面,為規避上述負面影響而試圖通過國際規則或談判施壓手段來干擾他國制定國內政策的主權,在經濟上是不可取的,在政治上也是不可持續的;另一方面,片面強調一個國家制定國內政策的絕對自由,而忽視對貿易或第三方的影響,則會縱容該國將跨境成本轉嫁給別的國家。
我們的方案把中美兩國的政策空間放在首位,并相對于現狀(世貿組織原則或法理)對之進行擴充,但也明確為“以鄰為壑”政策劃定紅線。我們相信,我們的方案維護兩國在雙邊貿易中的現有利益,但不要求經濟模式的趨同。與“深度融合”和“脫鉤”這兩條路相比,這是一個折衷的方案。同時,我們的方案也可以向多邊化方向拓展,與保證第三國利益的多邊機制靠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