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0
高通與臺灣公平貿易委員會宣布雙方達成和解,原本高達234億元新臺幣的天價罰金降為27.3億元新臺幣,高通不再繼續(xù)繳納剩余罰款......科學實驗模塊
8月10日據路透社報道,中國臺灣“公平貿易委員會”周五表示,芯片巨頭高通將支付27.3億元新臺幣(約合8900萬美元),就監(jiān)管機構提起的反壟斷案達成和解。
委員會表示,高通還同意與其他芯片和手機制造商就專利許可協議進行真誠的談判。
2017年,因被認定不公平競爭,高通被臺灣地區(qū)公平貿易委員會罰款7.78億美元,創(chuàng)下該機構有史以來最高罰款紀錄。對此,高通回應稱,反對裁定內容,將向臺灣地區(qū)的法院提起上訴。
當時,臺灣公平貿易委員會在文件中稱,高通以不簽署獨家交易合約就不提供重要手機基頻芯片的手段,要挾臺灣廠商,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違反了臺灣的公平交易法規(guī),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
該機構還表示,高通的違法時間至少長達7年之久。在此期間,高通向臺灣機構收取不當專利授權費金額約4000億元新臺幣,臺灣企業(yè)向高通購買的基帶芯片總額約300億美元,屬情節(jié)重大案件。
因此,臺灣地區(qū)公平交易委員會裁定,對高通處以234億元新臺幣(7.78億美元)罰款,創(chuàng)下了臺灣反壟斷的最高罰款記錄。
此后,高通對此事回應稱,反對臺灣地區(qū)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裁定內容,將尋求中止執(zhí)行決定書當中要求的任何行為性救濟措施,并向臺灣地區(qū)的法院提起上訴。高通方面表示因數額巨大,提出5年60期支付的申請并被臺灣公平貿易委員會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