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光伏市場
美國商務部5月17日宣布對中國晶體硅光伏電池的反傾銷稅調查初裁結果。在上述決定宣布之前,2012年預計將有2GW的中國制造太陽能模組輸往北美,占該市場的60%左右。在美國商務部征收高關稅之后,許多中國廠商將暫停向北美出口,并相應地調整業務計劃。中國供應商的這些行動,可能導致1.5GW的太陽能模組暫停對北美地區出貨,占總體市場的45%。
IHS iSuppli公司認為,總體來看,美國商務部的行動將對北美太陽能市場造成重大影響,抑制模組及系統的供應并推高價格。即使在找到替代貨源之后,太陽能模組成本也會上漲12%左右,太陽能系統的平均投資回報率(ROI)下降多達2.5%。
“雙反”初裁定調
美國商務部初裁確定,中國生產商/出口商在美國銷售的太陽能電池傾銷幅度為31.14%至249.96%。美國商務部的強制應訴企業是無錫尚德和天合光能,將分別對這兩家企業征收31.12%和35.87%的關稅。本案中的其它企業平均關稅為31.20%。
但是,在本次調查中沒有單列出來的中國企業,將被征收的稅率高達250%。美國商務部對于這些廠商征收較高關稅的理由是,要阻止中國廠商與那些目前不在懲罰名單上的現有企業結成新的合資企業。
上述關稅將是初步關稅,還需要得到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分別在今年10月9日和11月23日通過終裁的形式加以確定。但是,這些關稅將從2012年2月,即初裁日期前推90天,開始收取。
目前尚不清楚美國商務部/ITC打算讓這些關稅持續多長時間,因為在初裁中沒有提及具體的時間范圍。根據日落條款,美國商務部必須在五年后撤銷反傾銷或反補貼關稅命令,或者終止協議,除非美國商務部和ITC確定這么做可能導致傾銷和補貼行為復發或在可預見的未來將造成重大損害。
IHS iSuppli公司認為,許多中國廠商和美國平價太陽能聯盟(CASE)將尋求在最終決定得到通過以前,使關稅實施時間短于五年。
繞道臺廠有戲
有意思的是,美國商務部在其公告中包含以下聲明:
“利用中國生產的電池在第三國生產的模組、laminate和面板,包括在本次調查范圍之內;但是,利用第三國電池在中國生產的面板,不包括在本次調查范圍之內。”
對于中國模組供應商來說,這是避開關稅的機會:IHS iSuppli公司認為,美國商務部的上述聲明意味著,許多中國電池廠商可能會把生產業務外包給其它國家或地區的第三方廠商,以繞開關稅。例如,一個比較受歡迎的選擇將是選擇臺灣地區的電池專業廠商,這將允許中國大陸企業不必繳納34-250%的關稅。
然而,這種策略也有缺點:模組成本會因此提高10-12%,具體幅度取決于第三方合同制造商所要求的利潤,以及額外的物流費用情況。
系統成本增高
向臺灣外包的影響將主要限于太陽能系統價格,而模組價格受到的影響相對較小。在存在額外成本因素的情況下,系統價格與模組價格有不同的變化。
如果采用上述的外包策略,總體模組成本會上升10%,考慮到這點,地面太陽能系統的安裝成本將從每瓦2.56美元上升到2.65美元。因此,在電池生產外包的情況下,太陽能安裝的ROI預計只會下降1.5-2.5%。ROI下降意味著有些投資者在評估其它投資項目時可能會三思,盡管多數投資者可能不會因此望而卻步。
總之,由于來自中國廠商的出貨減少,北美的太陽能模組庫存水平將快速衰竭,而由于中國模組價格是最便宜的,因此這將導致模組價格上漲。價格上漲將轉移到系統上面,將對今年安裝的項目的ROI帶來不利影響。